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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回购业务

来源:射阳法人一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24日

  1.产品介绍

  债券回购是指债券持有人(正回购方)在卖出债券给债券购买人(逆回购方)时,买卖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指定日期以约定的价格,由正回购方向逆回购方买回相等数量的同品种债券的 交易行为。正回购方是指在债券回购的首次买卖中卖出债券的一方,逆回购方是指在债券回购的首次买卖中买入债券的一方。

  2.适用客户

  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外资银行、证券公司、财务公司等符合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已签署《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质押式回购主协议》和(或)《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买断式回购主协议》,能够从事该业务的交易主体。

  3.产品优势

  使用国债、央票等质押的债券回购风险小、为市场参与者广泛接受。需要进行短期资金融通的金融与非金融机构客户可与江苏射阳农商银行进行债券回购业务,提高所持债券的流动性。

  4.操作流程

  4.1询价:通过电话等方式进行询价,债券回购双方口头达成交易协议;

  4.2审批阶段:流程审批同意后方可签订合同;

  4.3成交:

  (1)交易一方根据双方交易意向,通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债券交易系统发送债券回购指令,经另一方确认后双方成交,打印债券回购成交单;

  (2)交易双方通过中央债券簿记系统发送债券结算指令,指令匹配后生成结算合同;

  (3)确认质押债券足额之后进行相关辅助指令操作。

  4.4资金交割:双方成交后,按确定交割日期进行资金清算,正回购方从逆回购方取得确定金额的融通资金,同时该交易项下的债券暂被冻结。

  4.5期满清算:债券回购到期日,正回购方足额偿还资金本息后,重新取得其债券的处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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