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便民•国际隆——贸易融资
来源:射阳法人一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24日
进口押汇
一、产品名称
进口押汇
二、产品简介
进口押汇是指本行在进口信用证或进口代收项下,凭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对外垫付进口款项的短期资金融通。按照贸易结算方式不同,进口押汇可分进口信用证项下押汇及进口代收项下押汇;按照垫付资金来源分为自有资金对外垫付和其他商业银行垫付。
三、产品特点
1、减少资金占压。利用银行资金进行商品进口和国内销售,不占用任何资金即可完成贸易、获取利润;
2、抢占市场先机。帮助进口商在无法立即支付货款的情况下及时取得物权单据、提货、转卖,从而夺得市场先机;
3、提高议价能力。通过将付款期限由远期改为即期,或相应缩短远期付款的期限,可以帮助进口商提高对国外出口商的议价能力。
4、适用客户群:流动资金不足,无法按时付款赎单,且进口商品处于上升行情的客户;在付款前遇到新的投资机会,且预期收益率高于押汇利率
四、产品计结息规则
进口押汇按照实际天数计算利息,利随本清,利率按融资币种LIBOR(伦敦同业拆借市场利率)加一定百分点执行。
五、产品收费说明
进口押汇业务不收取手续费。
六、产品服务渠道
1、信贷审批:营业网点
2、押汇发放:国际业务部
3、押汇归还:国际业务部
七、申办条件
1、办理进口押汇,客户需向本行提交押汇申请书或与本行签订进口押汇合同;
2、进口押汇款项只能直接对外支付;
3、进口押汇可以提前还款,需客户出具书面联系函或确认书,进口押汇可以在到期前分批归还部分款项;
4、对诈骗多发地区和远期信用证的进口押汇业务应从严控制。国际业务部门认为不宜办理而客户坚决要求的进口押汇业务,应及时通知公司业务部门并征得其同意;
5、客户在本行有授信额度,在额度内,信用证期限和进口押汇期限原则上累计不得超过180天,如果确因实际贸易需要,经授信部门同意后可以展期一次,但展期期限不得超过原押汇期限,且原押汇期限与展期期限之和不得超过360天。
八、责任声明
本说明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业务办理标准江苏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行”)规定为准,请在办理相关手续前咨询我行。
汇出汇款融资
一、产品名称
汇出汇款融资
二、产品简介
在汇出汇款结算方式下,银行根据进口商的书面申请、并凭其提供的有效凭证和商业单据代其对外垫付进口款项的短期资金融通。
三、产品特点
1、减少资金占压。满足客户在汇出汇款项下的短期资金融通需求,帮助企业完成进口交易;
2、应符合国家外汇管理及本行关于汇出汇款业务相关规定,且限于货到付款项下;
3、适用客户群: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符合国家外汇管理关于进口对外付汇规定的企业,限于货到付款项下。
四、产品计结息规则
利息的计算按实际融资天数计算,利随本清,利率按融资币种LIBOR(伦敦同业拆借市场利率)加一定百分点执行。
五、产品收费说明
汇出汇款融资业务不收取手续费。
六、产品服务渠道
1、信贷申请:营业网点
2、融资发放:国际业务部
3、融资归还:国际业务部
七、申办条件
1、汇出汇款融资仅限货到付款业务;
2、汇出汇款融资业务对应的报关单原则上不超过融资日前90天;
3、汇出汇款融资融资期限原则上不超过90天,如有特殊需要需超过90天,需经授信部门审批后并领取相应额度后方可办理,但融资期限不得超过180天;
4、应领用授信部门切分的有效期内的客户授信额度或单笔授信额度或收取全额保证金后为客户办理汇出汇款融资,不得在未落实授信前为客户办理汇出汇款融资;
5、汇出汇款融资需符合国家外汇管理有关规定并落实有关批汇手续后方可办理,对于与规定相抵触的货到付款项下汇款业务不得办理汇出汇款融资;
6、汇出汇款融资只能直接对外支付
八、责任声明
本说明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业务办理标准江苏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行”)规定为准,请在办理相关手续前咨询我行。
出口押汇
一、产品名称
出口押汇
二、产品简述
出口押汇是出口商将全套远期出口单据交到本行,本行按照交单金额扣除从押汇日到预计收汇日的利息及有关费用,根据贷款发放审慎安全原则将与其净额按照一定比例预先付给出口商的一种短期融资方式。
三、产品特点
1、加快资金周转。即期收回远期债权,加快资金周转,缓解资金压力;
2、简化融资手续。融资手续相对于流动资金贷款等简便易行;
3、节约财务费用。可根据不同货币的利率水平选择融资币种,从而节约财务费用。
四、产品计结息规则
利息的计算按实际押汇天数计算,利随本清,利率按融资币种LIBOR(伦敦同业拆借市场利率)加一定百分点执行。
五、产品收费说明
出口押汇业务不收取手续费。
六、产品服务渠道
1、信贷申请:营业网点
2、押汇发放:国际业务部
3、押汇归还:国际业务部
七、申办条件
1、依法核准登记,具有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足以证明其经营合法性和经营范围的有效证明文件;
2、拥有贷款卡;
3、拥有开户许可证,并在本行开立结算账户;
4、具有进出口经营资格;
5、客户在本行有授信额度。
八、责任声明
本说明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业务办理标准江苏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行”)规定为准,请在办理相关手续前咨询我行。
出口商业发票融资
一、产品名称
出口商业发票融资
二、产品简述
出口商业发票融资是指出口商采用赊销、承兑交单等信用方式向进口商销售货物后,出口商将其与进口商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本行,由本行提供有追索权的短期融资服务。
三、产品特点
1、加速资金周转。在进口商支付货款前得到融资款项,从而加快资金周转速度;
2、简化融资手续。融资手续相对于流动贷款等简便易行;
3、规避汇率风险。通过贴现业务提前得到融资,避免远期市场汇率出现不利的变动;
4、对出口商的融资有追索权。一旦进口商未按期付款,本行可向出口商行使追索权。
四、产品计结息规则
利息的计算按实际融资天数计算,利随本清,利率按融资币种LIBOR(伦敦同业拆借市场利率)加一定百分点执行。
五、产品收费说明
出口商业发票融资业务不收取手续费。
六、产品服务渠道
1、信贷申请:营业网点
2、融资发放:国际业务部
3、融资归还:国际业务部
七、申办条件
1、依法核准登记,具有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足以证明其经营合法性和经营范围的有效证明文件;
2、拥有贷款卡;
3、拥有开户许可证,并在本行开立结算账户;
4、具有进出口经营资格;
5、客户在本行有授信额度。
八、责任声明
本说明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业务办理标准江苏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行”)规定为准,请在办理相关手续前咨询我行。
打包贷款
一、产品名称
打包贷款
二、产品简述
打包贷款是指本行应信用证受益人(出口商)申请向其发放的用于信用证项下货物采购、生产和装运的专项贷款。
三、产品特点
1、用于满足出口商在信用证项下备货装运的短期资金融通需求;
2、还款来源为信用证项下出口收汇,有开证行有条件的信用保障;
3、适用客户群:以信用证方式结算,且流动资金紧缺的出口商;
4、扩大贸易机会。在出口商自身资金紧缺而又无法争取到预付货款的支付条件时,帮助出口商顺利开展业务、把握贸易机会;
5、减少资金占压。在生产、采购等备货阶段均不占用出口商的自有资金,可以缓解流动资金压力。
四、产品计结息规则
利息的计算按实际贷款天数计算,利率按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利率上浮一定比例执行。
五、产品收费说明
打包贷款业务不收取手续费。
六、产品服务渠道
1、审证记录:国际业务部
2、信贷审批:营业网点
3、贷款发放:营业网点
4、贷款归还:营业网点
七、申办条件
1、办理打包贷款业务必须有真实的贸易背景,以我行可接受的信用证作为放款依据,资金用于企业信用证项下货物采购、生产和装运;
2、客户申请叙做打包贷款,国际业务部门应对开证行资信和信用证条款进行审核,对影响安全及时收汇的技术性风险应向授信部门说明;
3、应根据出口商的业务流程、实际资金需求、创汇成本等情况确定打包贷款比例。一般情况下,打包贷款金额不能超过信用证金额的80%;
4、打包贷款期限应与信用证付款期限、出口业务流程合理匹配。如拟以出口押汇归还打包贷款,贷款期限不应超过信用证效期;如拟以出口收汇款项归还贷款,贷款期限不应超过信用证付款期加预计资金在途时间;
5、客户在本行有授信额度。
八、责任声明
本说明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业务办理标准江苏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行”)规定为准,请在办理相关手续前咨询我行。
保理融资
一、产品名称
保理融资
二、产品简述
保理融资是卖方申请由保理银行购买其与买方因商品赊销产生的应收账款,卖方对买方到期付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在保理银行要求下还应承担回购该应收账款的责任,简单的说就是销售商通过将其合法拥有的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从而获得融资的行为,分为有追索与无追索两种。
三、产品特点
1、利于资金周转。保理融资可以缓解卖方流动资金被应收账款占压的问题,改善企业的现金流,提高资金周转效率;
2、降低利息成本。保理融资相对于流动资金贷款来说,期限更具灵活性,降低了客户的利息支出;
3、拓展市场,增加利润。有保理服务作保障,客户不再有后顾之忧,能够大胆地运用赊销这一有竞争力的销售形式,争取更多的买家,拓展市场,增加营业额,提高企业的利润率。
四、产品计结息规则
利率按融资币种LIBOR(伦敦同业拆借市场利率)加一定百分点执行。
五、产品服务渠道
1、信贷申请:营业网点
2、融资发放:国际业务部
六、申办条件
1、依法核准登记,具有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足以证明其经营合法性和经营范围的有效证明文件;
2、拥有贷款卡;
3、拥有开户许可证,并在本行开立结算账户;
4、具有进出口经营资格;
5、客户在本行有授信额度。
八、责任声明
本说明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业务办理标准江苏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行”)规定为准,请在办理相关手续前咨询我行。
福费廷
一、产品名称
福费廷
二、产品简述
福费廷业务又称票据包买,是指本行无追索权地对信用证项下未到期的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进行贴现,从而为出口商提供融资的一种贸易融资业务。
三、产品特点
1、无追索权买断。银行无追索权买断应收账款,使客户应收账款“落袋为安”;
2、规避各类风险。客户将国家风险、买方信用风险、汇率风险、利率风险等全部转移给银行,达到规避风险的目的;
3、无需占用客户授信额度。福费廷业务不占用客户授信额度,客户在没有授信额度或授信额度不足的情况下,仍可从银行获得融资;
4、增加流动资金。客户获得100%资金融通,将未来应收账款转化为当期现金流入,避免资金占压,增加现金流;
5、优化财务报表。客户在不增加银行负债情况下,减少应收账款,改善现金流量,达到优化财务报表的目的;
6、提前获得出口退税。根据外汇管理局规定,办理福费廷业务,客户可以获得提前退税,从而节约财务成本。
四、产品计结息规则
利息的计算按实际贴现天数计算,贴现利率应视开证行或保兑行的资信情况及市场价格而定。
五、产品收费说明
福费廷业务不收取手续费。
六、产品服务渠道
1、业务申请:营业网点
2、业务办理:国际业务部
七、申办条件
1、依法核准登记,具有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足以证明其经营合法性和经营范围的有效证明文件;
2、拥有开户许可证,并在本行开立结算账户;
3、具有进出口经营资格,有长期稳定的出口业务;
4、出口制单水平较高,并在国外有稳定的销售市场。
八、责任声明
本说明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业务办理标准江苏射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行”)规定为准,请在办理相关手续前咨询我行。
国内信用证买方融资
国内信用证卖方融资
国内信用证福费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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